聊城市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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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
基本编码 371017010000 实施编码 11371500004428215B3371017010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 事项状态 4
服务对象 1,2,3,4,5,6,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0,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3,4 权限划分 市本级运行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3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
网办深度 1^2^3^4^6^5
本事项支持 1^2^3^4^6^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东昌东路65号房金大厦二楼1-10号窗口
电话咨询:0635-836602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635-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东昌东路65号房金大厦二楼1-10号窗口
受理时间: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住建部 住建部令第8号,住建部令第29号修改 第三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四)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0〕4号 第三条第七款: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查看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房【2018】128号 第二、(三)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存量房所有权发生变更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1 1 1 1 20 政府部门核发 暂无 暂无 暂无
买卖双方涉及企业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1 1 1 1 10 政府部门核发 暂无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并办结 为存量房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即时办结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出具备案合同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办理时限问题
回答: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