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分局、经开区分局、高新区分局、度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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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0215101000 | 实施编码 | 11371500MB286410103370215101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0 | 办件类型 | 2 |
事项版本 | 7 | 事项状态 | 5 |
服务对象 | 1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办理形式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0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0 | 送达方式 | 5、 |
行使层级 | 3,4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即办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网办深度 | |||
本事项支持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3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分局1楼103室、聊城市经开区黄山路10 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2楼203室、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1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305室、聊城店里度假区聊阳路度假区管委会南300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 区分局(原正大实业办公楼)1楼122室 电话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分局0635-2119713、经开区分局0635-8518895、高新区分局0635- 8509072、度假区分局0635-601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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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635-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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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3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分局1楼103室、聊城市经开区黄山路10 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2楼203室、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1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305室、聊城店里度假区聊阳路度假区管委会南300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 区分局(原正大实业办公楼)1楼122室
受理时间:5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至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2017年4月27日修订 |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二倍以下的罚款。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对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处罚 | 主管部门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予以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无 | 依法审查 |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