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备案


实施主体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协调服务科
基本编码 37303100500601 实施编码 11371500MB286333643373031005006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3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登记通知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9号
咨询电话:0635-851996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403室(行政审批协调科)
投诉电话:0635-851019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9号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1-9号
受理时间:3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10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查看原文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 查看原文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登记管理办法》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2]第10号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 (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 (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 (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查看原文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登记管理办法》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2]第10号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 (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 (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 (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中方合作单位出具的介绍函。金融、保险类外国(地区)企业无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如: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由银监会核发。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政务服务网下载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是否可以预约办理?
回答: 可以,预约电话0635-8519962。
问题2: 是否可以提供免费寄递服务?
回答: 可以提供免费寄递服务。